挪威森林总面积为807.3万hm2,森林覆盖率为26.3%,森林总蓄积6亿m3,人均占有森林面积1.8hm2。林木蓄积年生长量2000万m3,年采伐量约1000万m3。主要树种有云杉、欧洲赤松、桦木。森林的轮伐期为70—100年。
挪威79%的林地面积为私人所有,其中绝大多数为农民,国家拥有10%,其余11%为州、公司和公共所有。80多年以来,挪威的林地所有制结构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国家严格控制林权的转让。以私人拥有为主的森林所有制结构,使森林能够代代相传,这有助于保持森林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以及森林的长期价值。
挪威很早就认识到森林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性,把保护森林、发展森林提到重要位置,并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挪威林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林业生产,保证工业原料的正常供给,维护林业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加强林业在自然保护和多种利用方面的作用。挪威的《森林保护法》规定,林主对森林经营可自行决策,但政府有权采取措施制止过量采伐,以防破坏环境和影响生物多样性。对私有林建立监督机构,森林所有者必须认真植树造林,采伐迹地要及时更新。森林经营者都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没有乱砍滥伐的现象发生。经过百年的努力,森林资源得到大幅度的增长,蓄积量增加了1倍以上。
挪威对森林实行可持续经营的原则,对商业性利用的林地应当保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保持生物多样性,对森林的利用必须在合理、安全的范围内进行。划为防护林的林区,在采伐前必须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保留地和森林公园受到严格保护,在这些地区禁止一切林业活动。挪威大部分森林由林主实行经营管理,在私有林管理中,起协调、服务作用的民间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有林主协会、林业培训中心。
挪威十分重视人工植树造林,主要造林树种为云杉、欧洲赤松、栎树等乡土树种,谨慎使用外来树种,采用容器苗造林。目前,挪威提倡采用天然更新,天然更新的比重已达到60%左右。为提高森林生产力,挪威实行集约经营,采用混交、抚育间伐、排水、施肥等措施来提高林木的质量和产量。为便于森林的天然更新,采伐采用不规则的择伐方式,不允许大面积皆伐,只限定小面积的皆伐。 森林工业是挪威的重要产业,森工企业主要建在森林资源丰富的林区和木材重点产区。直接从事林业和森林工业的人数近3万人,并为旅游度假、狩猎娱乐等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挪威每年林业和林产品的出口额达120亿挪威克朗,占其出口总额的5.5%,为第五大出口行业。在所有林产品中纸产品的出口额最高,主要出口到西欧。其他林产品还有锯材、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