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亚太森林组织启动会在中国北京召开
汤加林业局局长接受媒体采访
亚太森林组织奖学金毕业生
野外调研
亚太森林组织资助在老挝、柬埔寨建设森林防火预警系统
2017年3月,亚太森林组织董事会第三次年会在斯里兰卡召开
2016年5月,首届大中亚区域林业部长级会议在哈萨克斯坦召开
2017年10月,第四届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在韩国召开
2013年8月,在亚太森林组织5周年庆典上秘鲁农业部部长高度赞扬亚太森林组织作出的贡献
中国绿色时报3月13日报道
题 记
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Asia-Pacific Network for 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 and Rehabilitation,中文简称“亚太森林组织”,英文简称APFNet),由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7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倡议提出,澳大利亚、美国响应共同发起;是一个致力于推动亚太地区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经营的区域性国际组织。目前,组织成员总数达31个,其中亚太地区的经济体26个、国际组织5个。
自2008年9月启动以来,亚太森林组织秉承“尊重差异、行动优先”的原则,根据成员经济体的发展需求,结合区域林业发展趋势,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活动;通过政策对话、能力建设、示范项目和信息共享等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亚太区域森林恢复,提升了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引领了区域林业可持续发展。
面向未来,亚太森林组织将继续秉持服务成员需求、服务区域林业发展的理念,以协助亚太地区各经济体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森林恢复为宗旨,发展多功能林业,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发挥林业在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围绕APEC2020年悉尼林业目标、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联合国森林战略规划(2017-2030年)》等各类涉林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更好地为亚太林业、世界林业作出积极贡献。
亚太森林组织董事会主席:赵树丛
2018年3月12日
十年光辉历程
高层发起(2007年-2008年)
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由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于2007年9月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倡议发起,旨在搭建亚太地区各成员就森林恢复和管理开展经验交流、政策对话、人员培训等活动的平台,共同促进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增长,增加碳汇,减缓气候变化。该倡议由澳大利亚与美国共同响应发起,受到其他APEC成员广泛欢迎,与会领导人一致决定“建立亚太森林组织,加强区域林业领域的能力建设和信息共享”,并将此写入会议通过的《悉尼宣言》及行动计划。
2008年,中方与作为倡议共提方的澳大利亚和美国达成《亚太森林组织框架文件》,明确了“组织”开放互补的性质和“为促进和提高亚太地区的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水平”的宗旨,初步确定了组织的目标、活动重点领域、运行机制和资金安排等。同年9月,中澳共同举办亚太区域森林可持续管理研讨会,正式启动亚太森林组织。
积极筹备(2009年-2014年)
亚太森林组织启动后,中美澳三方一方面继续就亚太森林组织成员发展、秘书处功能、亚太森林组织与APEC关系等机构发展问题和未来2-3年的业务活动规划展开磋商;另一方面积极邀请重要的、有参与意愿的区域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参与咨询研讨。2010年和2011年,亚太森林组织联络员机制和指导委员会分别成立。2011年9月,首届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期间,亚太森林组织秘书处正式挂牌运行,曲桂林出任首位秘书长。
联络员机制和指导委员会在组织运行的过渡阶段,为组织在区域的发展奠定了广泛的参与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决策支持,是组织由区域林业合作机制顺利向国际组织转型的重要基石和强大助力。联络员机制和指导委员会商讨通过了亚太森林组织首个五年战略规划(2011-2015年)和《亚太森林组织运行章程》,为组织发展确定了构架和治理模式。
快速发展(2015年至今)
根据《运行章程》,组织机构发展成熟阶段的运行机构由董事会、理事会、项目评审专家组和秘书处组成。董事会为组织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总体监督和重大问题决策;理事会为咨询机构和交流平台;项目评审专家组保留技术评审职能不变,向秘书长提供立项建议;秘书长在董事会监督下领导秘书处工作,秘书处为组织的办事机构。
2015年4月,董事会成立。董事会成员由14位区域高级官员、专家学者组成,经组织成员推荐,根据其议事规则,以个人身份参与宏观监督决策。时任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当选首任董事会主席,任期3年。理事会由亚太森林组织成员指派代表组成,泰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当选首任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任期3年。
董事会和理事会成立以来,先后确定了亚太森林组织第二期五年(2016-2020年)战略规划,为业务活动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和重点领域;通过了一系列组织运行制度与政策,包括《亚太森林组织管理指南》《亚太森林组织秘书处职员薪酬标准》《亚太森林组织会计核算办法(财务政策)》《亚太森林组织成员发展程序》和《秘书长选聘程序》等,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的行政、人事与财务运行,为按一般性国际组织运行提供了必要保障与管控标准;同时,充分借助两个机构成员代表在林业领域的丰富知识、经验及在区域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为组织的业务重点与活动计划提供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参与项目活动,通过他们加强区域宣传,不断提升组织的活动质量与影响力。
依据《运行章程》,曲桂林于2014连任秘书长,于2017年9月卸任。同年,鲁德接任秘书长。
根据《运行章程》,亚太森林组织面向亚太地区经济体、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开放,成员资格分为五类,即:APEC经济体;非APEC经济体;亚太区域内运行的国际/区域政府间或非政府组织;亚太区域和经济体林业相关科研学术机构;亚太区域的林业相关企业。
目前,亚太森林组织已有26个经济体成员(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和5个国际组织成员。
2017年,5个中亚经济体,即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经理事会批准成为亚太森林组织观察员。
十年建设成效
亚太森林组织运行10年来,根据成员经济体的发展需求,结合区域林业发展趋势,以能力建设为支撑,以示范项目为龙头,以政策对话为平台,以信息共享为桥梁,全面推进区域林业合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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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力建设促进区域林业工作者决策能力提高
为培养新一代林业官员和技术人才,应对区域林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亚太森林组织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能力建设活动内容,通过开展主题培训、设立奖学金项目,建立林业教育协调机制、林业人力资源对话机制,探索建立林业科技交流机制,为培养区域林业人才作出了杰出贡献。
1.开展主题培训,提升林业在职人员综合素质
自2008年正式启动以来,亚太森林组织就开始开展针对区域林业在职人员的短期主题培训。亚太森林组织结合不同区域的不同需求,相继开设了亚太地区系列林业主题培训班、大中亚地区荒漠化治理系列主题培训班。截至2017年底,亚太森林组织共举办了24期针对亚太地区和大中亚地区林业官员和技术人员的短期主题培训,内容涉及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与乡村发展、大中亚荒漠化综合治理与生计保障、大中亚荒漠化综合治理与沙产业发展,累计为来自25个经济体的360余名林业官员提供了培训,受到上述区域林业人员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2.实施奖学金项目,培养高素质未来林业工作者
亚太森林组织于2010年启动奖学金项目,为区域内有潜质的青年林业官员、研究人员和学者提供深造机会。
亚太森林组织与中国国内林业高等院校合作,根据区域林业官员需求,开设了多个林业专业、以英文授课、学制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截至2017年底,已有来自18个经济体的103名区域内有潜质的青年林业官员及从业者获得亚太森林组织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其中女生44人。在受资助学生中,46名已经顺利毕业,其中12名毕业生分别在中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其余毕业生分别就职于林业政府部门、科研院校、国际组织办公室等。
3.协调亚太林业教育,提升区域整体教育水平
为加强亚太地区林业院校之间的合作,培养符合林业发展需求的林业工作者,促进亚太地区林业教育发展,亚太森林组织于2010年倡议成立亚太林业教育协调机制(原名“亚太地区林业院校长会议教育机制”),并于2011年正式启动该机制。
截至2017年底,机制已覆盖区域内45所院校,并与多个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其中10所院校为教育机制指导委员会成员,在各自经济体或次区域内协助宣传推广林业教育活动。根据机制院校成员确定的合作重点,机制5所院校于2013年着手实施林业创新教育项目,历时3年,共制作了5门林业在线课程,全部免费对亚太地区林业学生、林业从业者及对林业感兴趣的公众开放。目前,课程在全球点击量已超过3万人次。
通过亚太林业教育协调机制,亚太森林组织已初步建立起区域林业大学院校联盟。
4.开发亚太地区人力资源,夯实区域林业培训基础
为满足区域内经济体森林可持续经营需求,亚太森林组织在2014年举办的第一届亚太地区林业人力资源开发研讨会上提出成立亚太地区林业人力资源开发机制的倡议,经过几次定期磋商,形成了人力资源机制的初步框架。机制总体目标是通过信息互通、能力建设和协调合作,加强亚太地区林业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2017年,按照各经济体咨询意见,亚太森林组织成立人力资源机制工作组,对机制的长远规划和具体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为更好地摸清区域林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情况,为机制做好长远发展规划,亚太森林组织于2017年启动区域经济体林业部门在职培训调研,并计划于2018年制定机制长远规划。
通过亚太林业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亚太森林组织已初步建立起区域林业人力资源开发及培训网络,为加强区域林业培训奠定了基础。
5.未雨绸缪,搭建区域林业科技合作新平台
为提高亚太地区青年林业研究者科研能力,支持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林业科研,加强青年学者沟通协作能力,亚太森林组织计划于2018年启动东南亚林业科技合作机制,搭建区域林业研究院所交流平台,在各林业研究院所共同确定的林业科研合作领域内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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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范项目成果促进森林恢复理念推广
示范项目,是亚太森林组织的四大业务支柱之一。为促进亚太区域退化林地恢复,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安全,亚太森林组织通过资助项目,研究、示范并推广森林恢复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最佳实践,提升亚太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促进区域林业协同发展。
作为区域林业合作重要平台,亚太森林组织以“立足周边,面向亚太”为出发点,联合区域内林业政府部门、科研教育机构、涉林国际组织等广泛开展项目合作,截至2017年底,共资助项目37个,资助金额约2200万美元。目前,15个项目已经结题。
项目分布覆盖大湄公河次区域、东南亚(除大湄公河次区域)、南亚、大中亚、太平洋岛国、北美和东亚等七大区域,受益经济体达22个。跨区域、跨经济体合作项目成为亚太森林组织重点资助对象之一。
项目分为试点示范项目(24个,占65%)、政策研究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13个,占35%),旨在探索“政策-科研-实践”共同发力机制,形成良性循环。政策研究项目旨在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科学决策参考;试点示范项目旨在实地检验或落实政策,推广最佳模式,并为科学研究提供试验田;能力建设项目旨在综合提升政策制定者、森林规划与经营人员、科研人员、涉林企业和社区的整体能力。三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项目主要涉及退化林地恢复与管理、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业减贫与社区林业发展、森林资源监测、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成员经济体的森林经营能力,将最大限度持久发挥林业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1.发挥示范作用,助力亚太经济体开展森林恢复
亚太森林组织致力于推动亚太地区退化林地恢复,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积极探索森林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计提高的有力结合点,自2010年以来,资助森林恢复相关项目20余个,建立以热带林为主、兼顾亚热带林和温带林的森林恢复示范样地3000多公顷,很好地展示了退化次生林恢复和人工林近自然经营等最佳模式与政策路径。
亚太森林组织主要围绕“找出森林恢复潜在机会、示范森林恢复方法、监督评价森林恢复效果、推动森林恢复政策落实与完善、推广森林恢复模式”为主线开展工作。在森林恢复机会方面,通过研究毁林和森林退化诱因、森林转型发生机制、森林覆盖率变化、气候变化对林业潜在影响等,发现潜在森林恢复机会、制定适应性恢复战略计划。
在森林恢复方法上,亚太森林组织根据毁林和森林退化差异化原因,围绕多功能恢复目标,设计适地适树的森林恢复方法,主要包括自然更新、补植、混农林、多功能林恢复,社区参与森林恢复,森林景观恢复等。
在森林恢复过程中,亚太森林组织摒弃“森林恢复就是种树”的单一观念,积极倡导一揽子恢复计划,从“保护好现存林地、恢复经营好退化林地、减少毁林潜在威胁要素”3个维度出发,开展森林恢复全过程管理与研究,内容涵盖参与式林地利用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幼苗培育与种源保护、水土保持、森林恢复复合模式、生计开发、可替代能源、林地权属确权等多个方面。
在地域上,亚太森林组织既支持在单个经济体开展森林恢复,解决经济体内具有代表性的迫切问题;又关注区域内的共性问题,在跨境经济体如大湄公河次区域、大中亚和中南半岛等开展森林恢复,协同力量,共同解决区域退化林地问题。
2.实践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亚太地区森林可持续管理水平
自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国际社会积极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国际进程,形成了蒙特利尔进程等九大进程。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森林资源评价框架七大领域,也在有力推动着全球森林可持续经营进程。
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整体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与社会经济功能,包括造林再造林、提升森林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保护全球或区域生物多样性、提升社区综合福祉等,一直是亚太森林组织探索的重点领域。
2010年以来,亚太森林组织先后在尼泊尔、越南、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及中国台北等多个经济体开展森林经营示范项目,积极示范社区参与森林经营、多功能林业、近自然林经营、混农林、水流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等经营理念与模式,鼓励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提升森林经营规划与管理水平。
例如,推广智慧林业发展理念,在中国老挝跨境地区及柬埔寨搭建5座森林防火与视频监测系统,成为柬埔寨老挝首个智能化森林防火体系,使两国森林防火与监控水平得到提升;资助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以及中国北京密云等开展小流域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对水流域的保护功能;资助中国台湾林业试验所示范山地农林复合系统可持续经营模式,探索了应对山体滑坡和水土侵蚀的最佳混农林经营模式,如茶园混植牛樟树,茶园混植台湾肖楠、台湾黄蘖、雾社樱,槟榔林下套植牛樟、咖啡、土肉桂和台湾肖楠等模式,兼顾生计提高和水土保持;资助中国内蒙古赤峰旺业甸实验林场,按照“人工林近自然化、天然林高值化、经营技术本土化、森林资源多功能化”的可持续经营理念,完成了7000亩人工林近自然化改造和天然次生林的近自然采育更新技术试验与示范。
3.改善社区生计,实现社区林业可持续发展
世界森林面积的近1/3采取基于社区的管理形式。社区林业在亚太地区更是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以及实现国家和地区经济、环境和社会目标的最佳方式之一。
在森林恢复与经营过程中,亚太森林组织资助社区林业发展,提升他们参与森林经营与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创造多元化生计模式,释放更大发展潜能。一是倡导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助力社区解决权属冲突,明确土地权属,保障社区对林地进行负责任的管理;二是通过补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树种、混农林模式、早期抚育间伐等方式,创造早期及持续经济收入模式;三是通过资助中小林企,开发林业及非木质林产品,创造替代生计机会;四是开发生态旅游,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经济价值;五是推广太阳能和节能炉灶等可替代能源,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社区居民健康;六是通过能力建设,提升多方利益群体参与磋商能力以及参与林业政策制定的话语权。
例如,资助位于柬埔寨暹粒省的乌佐社区按照社区林权申请要求,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加速推进其获得15年社区林权证;对东南亚地区刀耕火种盛行的轮歇地通过补植缅茄、大果紫檀等高经济价值树种,及在柚木、橡胶人工林带套种果树、木蝴蝶及南美油藤等非木质林产品,提高社区收入;资助泰国、越南、尼泊尔、中国等森林公园合理开发经营生态旅游资源,完善森林游憩设施。
4.推动政策研究,完善政策框架体系
亚太森林组织资助开展林业减贫、森林转型、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规划与法律制度建设、林业治理等政策研究类项目,主要通过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工具、改进或完善政策制定及施政方略、全面落实林业政策3个维度,开展政策研究类项目。
2016年,亚太森林组织资助斐济、汤加、纽埃完善林业政策,《汤加全国森林经营方案与实施方案》《汤加檀香木法案》《纽埃全国森林经营方案与实施方案》已正式发布;资助大湄公河次区域和蒙古开展森林资源监测项目,为林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资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项目,对北美温带林及老挝、缅甸、马来西亚和中国台北等热带林应对气候变化制定适应性战略。
目前,项目得到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副局长,缅甸自然资源环境部副部长,老挝农林渔部部长,蒙古环境旅游部部长,斐济渔业林业部部长等林业高层的高度评价。
5.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林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通过实地示范项目、政策研究类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对政策制定者、林业科研人员、森林经营者、社区(特别是妇女)及林企等利益相关方开展培训,也是亚太森林组织积极倡导的能力建设培训方式之一。截至2017年底,亚太森林组织已通过项目对2200余名涉林人员开展了能力建设培训。培训主题包括社区参与森林经营、森林恢复模式建设、混农林、近自然林经营、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红树林管理及生态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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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策对话促进区域林业政策协同
亚太森林组织通过领导人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政治承诺,推动区域林业发展,实现组织战略规划目标。借助区域高层合作平台,设计实施林业合作项目,既服务于区域林业,又有助于提升组织影响力。亚太森林组织依托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举行高级别对话会议,并致力于推动大中亚林业合作机制、亚太林业规划交流机制及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野生动物保护对话机制的发展,从而促进亚太地区各经济体林业政策对话,加强信息交流,推动政策变革和林业改革。
1.四次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成功召开,引领亚太区域林业合作
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机制是亚太森林组织的重要机制平台之一。2011年9月,亚太森林组织响应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第18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的倡议,在中国北京召开了首届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围绕“加强区域合作,促进绿色增长,实现亚太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主题进行交流讨论,填补了亚太地区林业高级别对话平台的空白。来自21个亚太经济体的林业部长和高级官员参会。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承诺,促进区域内各经济体进一步加强森林保护、恢复和管理,实现亚太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013年、2015年和2017年,第二、第三、第四届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分别在秘鲁、巴布亚新几内亚、韩国召开。第二届林业部长级会议围绕“科技创新,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产品贸易和森林保护”主题,分析了森林经营对推动绿色增长和改善民生的意义,并针对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等问题展开讨论,达成了《库斯科宣言》。第三届会议强调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针对推进森林可持续管理、构建可持续与有恢复力的社区等话题进行深入探讨,通过了《艾达宣言》。第四届会议分析探讨了通过可持续森林管理改善当地居民收入、深入探索森林可能性等议题,并就创造绿色就业机会、发展森林休闲旅游、提供社会生态福利等林业发展方向,形成共识,达成《首尔宣言》。
2.促成大中亚区域林业部长首次聚首,为区域林业合作创造良好开端
大中亚林业合作机制是亚太森林组织的第二大机制平台,包括大中亚地区林业战略合作和大中亚区域林业部长会议两个子机制。大中亚地区包括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阿富汗、蒙古及中国西部地区。
亚太森林组织分别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举办了3次大中亚地区林业战略合作高级研讨会。
2016年5月,首届大中亚区域林业部长级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实现了该区域内林业部级领导的第一次聚首。会议通过了《阿斯塔纳宣言》,明确了区域林业合作重点,为大中亚林业部长级会议机制的运行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3.提升区域林业规划水平,促进成员经济体林业规划对接
亚太森林组织倡议成立了“亚太林业规划交流机制”,分别于2013年、2014年和2017年召开了3次大型研讨会议,旨在通过政策研讨、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提升区域林业规划水平,协同区域林业发展战略。
目前,“亚太林业规划交流机制”已逐步走向成熟,成为区域成员经济体分享政策信息、辩论专业议题、培育多边合作的重要平台。
4.搭建跨境野生动物保护对话平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区域协作
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野生动物保护对话机制是亚太森林组织正在筹建的两大机制平台之一。大湄公河次区域森林资源丰富,是野生动物保护的热点区域。2014年,亚太森林组织在老挝资助实施了老挝北部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项目,项目在老挝南塔保护区与中国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开展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开展了珍稀物种调查、联合巡护和跨境林火监测与预防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2017年亚太森林组织倡议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野生动物保护机制,邀请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相关部门参加,旨在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野生动物保护跨境跨部门合作,为信息与经验交流、政策研讨搭建平台,支持跨境跨部门合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区域协作,提升区域保护管理水平。
2017年12月,亚太森林组织与泰国皇家林业厅在曼谷联合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野生动物保护机制研讨会”,会议同意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并就机制运行、合作方式、重点领域及活动设计达成基本一致,为机制于2018年正式启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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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交流促进区域林业发展经验共享
为促进信息共享,亚太森林组织积极利用重要国际会议等多边平台,举办边会、展览,宣传森林可持续管理理念,分享项目成果及经验,发展壮大伙伴关系。
1.国际会议形式多样
亚太森林组织自成立以来,在世界林业大会(2015年)、国际林联世界大会(2014年)、亚洲大会(2016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自然保护大会(2012年,2016年)、亚太林业周(2011年,2016年)、亚太林委会(2017年)等国际会议期间,举办边会及展览20余场,覆盖森林恢复、应对气候变化、森林转型、减贫、林业教育等多个主题,吸引了逾千名林业工作者及观众参与交流。通过活动的举办,亚太森林组织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高,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不断深化,组织秉持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在区域内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2.出版物硕果累累
组织编辑印发或出版专题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文件及政策简报等出版物40余本,并定期出版年报。主要出版物包括亚太森林组织与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出版的《森林退化的测量评估》;与APEC经济体完成“2020悉尼林业目标”中期评估工作,出版《APEC悉尼林业目标进展评估报告》(2015年);基于示范项目成果出版了《森林减贫报告》(2012年)《亚太地区森林退化恢复和可持续森林管理》(2014年)和《亚太经济体森林转型》(2017年);在亚太林业规划交流机制下开展经济体林业规划情况调研,并整理出版《亚太经济体林业战略规划基础调研报告》(2017年)等,系统总结了组织在促进退化森林恢复、加强森林生态功能和社会经济效益等重点领域的实践和经验,宣传亚太区域林业发展的最新进展,受到区域内相关国际组织和各经济体的广泛欢迎。
3.伙伴关系落地生根
亚太森林组织通过建立伙伴关系,充分借助资源和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推动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经营。目前,有11个国际组织、政府、研究机构与亚太森林组织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了正式的合作伙伴关系。
亚太森林组织与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机制的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渠道继续扩展,议题不断深化。与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森林论坛、亚太社区林业培训中心等重要涉林组织合作举办重大国际会议、重要国际活动10余场;与其他机构加强了在知识产品产出、共享和宣传方面的合作,共同编译出版《森林退化的测量与评估》、发布《亚太森林组织宣传推广指南》,与Unasylva等重要国际林业期刊杂志合作发表文章数十篇;积极支持其他国际组织重点工作和重要议题的落实,多次派员参加联合国森林论坛,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热带木材组织等国际组织主持召开的战略研讨、伙伴关系、专家咨询会及年会等会议,参与联合国森林战略规划(2017-2030年)等重要区域战略的讨论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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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金机制为组织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1.主要资金来源
东道方——中国,是亚太森林组织主要的资金来源,且预计未来5-10年亦是如此。随着亚太森林组织的认同度逐渐提高,亚太森林组织基金将接受来自包括私营部门的各方捐赠,逐步实现组织资金安排多元化。
2.专项基金
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森林可持续经营专项基金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2013年7月正式成立的总部设在北京的非公募基金。作为亚太森林组织的分支机构,亚太森林组织专项基金旨在为亚太森林组织开展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活动筹集资金,促进和提高亚太地区的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水平。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部门资助;社会团体、企业、机构和个人的自愿捐赠;自有资金;基金的增值等。